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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享受的5大优惠政策!

栏目: 高企知识 时间:2024-03-06
对于有意向向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培育的企业来说,提前了解其认定政策和优惠政策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后所享受的几大优惠政策吧。

对于有意向向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培育的企业来说,提前了解其认定政策和优惠政策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后所享受的几大优惠政策吧。

高新技术企业的几大优惠政策

1、河南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奖励

对和连续三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配套奖补;对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于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获得高企资格后,企业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高企资格的有效期为三年,高企在有效期三年内均可享受其税收优惠,有效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之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3、增值税加计抵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4、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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